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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绘作品

2006-06-02 13:46:1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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漫画展

2006-05-31 23:11:4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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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日志

    小资情怀

    分类:原创文章

    商场,日用品类的角落边上,有一个随意放置的花瓶,淡淡的烟灰色,有着墙壁的落拓边缘的纯粹,或许太过暗淡,并非价格不菲,却一直无人购买。

    绿茶停止往前走,呆立住,蹲下身子,细细地抚摸,旁边很快站着一位店员,脸上带着客套冷漠的微笑,不言语,却不走开。

    “包起来吧。”绿茶讨厌周遭的旁观,对着店员说道。

    “好的,稍等,请到这边付款。”很快,店员脸上笑容如花,灿烂、热情地带着绿茶走到收银台前。

    绿茶拎着装花瓶的袋子回到家中。最近搬了一个地方,房子不大,却刚好,无多余物品,只是墙壁上挂着一幅自画的水粉,迷离突兀,却也有炎夏的清凉。烟灰色的花瓶被摆放在玻璃柜里,插上一朵小花,孤独却不寂寞。

    拖鞋、盘发,绿茶的习惯。一根发簪,把头发全然盘起;一首曲子,一本书,就可以在家里泡上一天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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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以前,网上很流行小资这个说法。说小资就是用钱来装修得来的论调和生活;小资就是讲究香水的品牌,习惯于西餐,喜欢在星巴克的屋檐下喝咖啡,经常留恋于迷醉的灯光和酒吧,经常来点香薰,鲜花什么的,脑子里经典电影随口可以说出有关爵士乐、王家卫、村上春树、张爱玲等……

    黄金周的那天,绿茶约朋友棋去逛街,棋跟绿茶说,其实你很小资。绿茶狡黠一笑,眼里露出雪亮的东西来。

    绿茶已经慢慢习惯了一个人生活的情调。周未回家,总是喜欢抱着一束花,洒脱地走在大街上,乖张却又很温馨;喜欢在超市里买些菜,照着食谱做上那么一两道自认为好吃的小菜,虽然味道并不如想像中可口,却很甜蜜;喜欢去邻街的茶艺店里,躲在各种各样的花茶中细细研究,甚至对着那一堆玻璃制品,精细琢磨;喜欢把自己的房子布置着富有大自然的味道,浓溢着花香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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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真正的小资其实是穿上早过时的衣服仍然很前卫,住着简单的房屋感觉仍然很美,不用上星巴克就有摩卡咖啡的味道,薪水只是贫民然而却仍然很潇洒,没有丰厚的收入却也舍得整月的工资花掉,去买一件让人感觉奢侈或者相对来说有点奢侈的物品或摆设,或者可以这么说,单身贫族也小资罢。

    那一次天空下着小雨,绿茶静静地坐在地板上,看着《梦里花落知多少》,倾听雨轻吻玻璃窗的“唰唰”声,一种忧郁的神情慢慢爬上那俏眉。朋友捎过一条短信:“绿茶,今天的雨很美,去淋浴不?”一丝喜悦透露于嘴角,“OK,地铁站见”。一切都是这么熟悉,勿需用过多的语言。下雨天,最大的乐趣莫过于担着一把小伞慢慢地逛,偶尔吹来一阵凉风,紧紧肩膀,却很享受这种清凉。

    另一次绿茶跟朋友去公园玩,也许并不太熟悉,两人都是在默默地走着,却不觉得闷。了解绿茶的人都会说绿茶是个双重性格的人,有时很开朗,有时却很文静。绿茶一笑了之,或许吧……绿茶很陶醉在树林中清新的空气里,突然一阵笛声传来,沿着笛声,绿茶来到一个亭子里,一位长者在吹着“梁祝”,熟悉的音符从笛中飘出,绿茶神往于那感人的经典里……

    小资具备的是有自由的个性和独特的思维,能够在平淡的生活中创造出优雅和浪漫,会利用那些感性的方式来营造适当的氛围来填充生活中的快乐,或许或多或少还具有一种忧郁的气质,是那种不经意间才能看到的。

    心城缤纷

    分类:原创文章

        生活可以单调,但心情一定要缤纷;脚步可以疲惫,但感觉由此而丰富。
        三月和煦的微风带来了融融的春意,终于,冬季结束了,却是在人们不舍的眼神中。卸去了臃肿的外套,轻盈的身姿来往在熙熙攘攘的人潮中,似乎少了丝疲惫,多了点朝气。
        城市的心脏随着渐渐的春意铿锵起来。
        桃花展颜柔风香,春眸含笑杨柳青。春容缤纷,粉妆玉裹,亮丽得像少女彩妆得一个新字。



        这是O七年来的初春。当小妮子喜欢上春天的时候,就不再为冬天的短暂而叹息……
        最后一场冬风伴着清冷的春雨在夜色里游游荡荡地走进初晨的时候,一夜之间,世间万物苏醒过来了,那嫩嫩的绿芽在树梢上宣告着春的真谛。“满眼不堪三月喜,举头已觉千山绿”,小妮子的心里渗透着大自然给她的一切感觉。
        背上跨包,嚣扬地走过天桥,头顶飞过几只翠鸟,停留在新冒出来的嫩芽上,叽叽喳喳地鸣叫着。小妮子听到那翅羽滑出风的唿哨声望去时,嘴角漾起一丝甜美的笑容。
        一路走过,到处是路面乞讨的人,羊城的天桥天天总是上演着贫穷与富贵的演剧。当小妮子经过那双充满苍伤、无神的眼球时,就知道忘不了她了……那是一个脸色苍白,体质瘦弱的尼姑,她那无神的眼睛似乎发现了我在看她。当接触到她那不小心的一窥时,小妮子的心受到很大的撞击,那是一双什么样的眼神呢?凄凉、无助、辛酸?一双读不懂的眼神,却深深地嵌进了小妮子的心窝。她走到她的眼前,从跨包里拿出几个硬币放在她前面的鞋盒子里,那一瞬间,她那双无神的眼似乎有了一丝颤动。路上的行人匆匆而过,无人驻足,无人回首,小妮子心凉凉地想,是什么原因使那乞尼有如此般的眼神呢?是什么原因使行人如此漠然呢?蓦然回首,却看见一位小伙子也蹲下去了,小妮子的心突然有点温暖了。他一路走过,一路施舍,小妮子心滋润起来了,原来世间还是有温暖的……
        这春天是属于她的,小妮子知道,只要好好地品味生命中每一刻的感动,在生命羽化的过程中学会把握,在思想蝶变的阵痛中见证我们所经历的丰富。在一本小说里看过这么一些话:究竟什么是快乐?什么又是幸福?快乐是在痛苦的磨砺后一种简单的满足,幸福是在微小的感动中缩放出来的花朵。


        生命如此丰饶,源于生活永远充满感动!
        工作过后的充实,学习过后的愉悦,一切都充满活力,一年之计在于春!桃花展颜柔风香,春眸含笑杨柳青,在这花开的季节里,小妮子即将迎来美好的假期。不要累赘的行囊,不要生活的牵绊,小妮子向往着到一个有山有水,芳草萎萎的地方,亲近绿草,亲近泥土,感受大地的脉搏,聆听天籁的回音,享受宁静的心灵,感受轻松的释怀。


    有一点点风,不算很大
    我们相拥着走在一起
    绿荫一律点头
    看着我们,应着云霞

    那一年的那一天
    我们相拥走过大街
    阳光闪烁在蔚蓝的天空
    有几丝轻风飘过
    留下一地清香

    有一点点风,只一点点
    吹散了阳光
    吹散了我的长发在阳光里
    别去管它
    我们肆无忌惮

    我们走进春天
    相拥着掠过轻风
    我们走进自然
    紧紧相拥着走进树林
    枝头上那一点翠绿
    好象睡了很久似的
    突然醒来


    (五一假期即将来临,希望MM自己能在春天里保持着活力,特写此文献给自己)

    父亲的眼神

    分类:原创文章

    前言

    时常会在梦中看见父亲的那双眼神,充满关爱和希望。随着年龄的增长,更加懂得父亲眼神中的谛意,记忆中的眼神伴着岁月的流逝在成长……

    记忆中的父亲的眼神是炯炯有神的,眼中尽是对工作的希冀和对生活的向往。年轻时的父亲有一个响亮的歌喉、一手漂亮的钢笔字、一双极赋绘画能力的手,他的皮肤较为白皙,并带有一种书生味,也许我喜欢绘画有一半是遗传了他的基因吧。

    父亲做过很多工种。从我懂事起,他从事工厂的技术工,年轻时的父亲学过很多门技术,并懂得木匠。以前家里的许多箱箱柜柜,都是父亲自己亲手做的,并且油上一层红漆,感觉特别亲切。

    小时候的我很喜欢绘画,也许是受父亲的影响吧。经常在白花花的墙上涂鸦,以至于母亲总会说我,可是父亲从来不会说我,说是用他那双充满怜爱的眼神看着我。那时我把那带着微笑的眼神,很固执地认为父亲很溺爱我,更加变本加厉了,以至于现在家里的墙上还残留着我的笔迹,父亲笑话我说,这是我的罪状……

    以前还在家读书时,在暑假里父亲把我送进少年宫里学绘画,每次父亲总是站在家门口里用眼神送我离家,但他从不送我去学校,他说我要学会独立。那时父亲给我印象最深的眼神就是这一种送我离家的眼神,那是双闪烁着希望和十慈爱的眼神……

     

    高中时,我就开始离家读书了,基本上住在舅舅家里,一个月回家三四次。那时的我并未真正懂事。他常跟我讲道理教育我,告诉我“知识是自己的,谁也偷不走”,此刻我从它的目光中看到想我成材的希望。俗话说孩子是父亲未实现理想的寄托者,那时父亲的眼神少了份严厉多了份关爱。父亲总是对我说,以前家里穷他未读完书,他的愿望就是希望我能好好读书,多点知识。“知识改变命运”——这是父亲对我说过最多的话。

    每次我回来时,我总是看见父亲站在家门口向着路边望。——是的,这一料定。每次我坐车姗姗来到家门口时,总看见父亲站在家门口遥望着。当他看到我下车时,他的双眼总闪耀着欢乐的色彩,大概是迎接学子归来的那种感情吧。当我再次离家时,他总免不了对我讲一番道理,那时我总是嫌他哆嗦,但他总很有耐心地说着,眼中充满了对儿女的希望……

    读大学时,是我第一次远足。我离家时父亲的眼神使我久久不能忘怀……那双眼睛透出来的复杂情绪难以言表,那上一得特殊的平静,那平静分明是为了给我打足气,那平静下分明是掩饰不住的担忧、怜惜和关爱……

     

        大学毕业后我就顺理成章地工作了。每次回家,父亲还是总会在家门口等我。看见我下车,他总是第一个帮我拿行李,我接触他的眼光,是激动的,是盼子归来的那种激动。我总是表露出很高兴的样子,心底时希望父亲见到我也能很高兴。

        过年是女儿回来的时刻,于是父亲最大的快乐莫过于每天中午早早地做一桌好吃的,然后看着我们吃,每当我和父亲的目光对视时,父亲的眼神让我心疼,这就是老你的心啊……这时的父亲已经没有了年轻时候的锐气,但他的步子还很灵活,手上的工夫也不减当年,虽然他的脸上也爬上了几条皱纹,但他仍然年轻着,仍然关爱着我们。所以每当我和朋友聊天时,说到父母,我总会说一定要孝敬父母,因为我爱我的父母。

        这次,因为要回家办护照,我特地跑了回家,父亲显得格外高兴。当我要回广州时,父亲的眼睛似乎有点潮湿,闪出喜悦而又十分慈爱的眼神——虽然有些浑浊,却是我第一次见到父亲这种眼神,就像是壁立千仞的山峰上挂着的柔柔白云,荒凉的沙滩上长出的一片茸茸绿茵。我的喉咙里似乎有点哽,鼻翼酸酸的,不再敢继续盯着他看,怕我一不小心眼泪就出来了……

     

        父亲!您的眼神将永伴我奔向人生的征途,我会用孝心来回报您……

     

    说书

    分类:原创文章

        “腹有诗书气自华”第一次听朋友跟我说起,乍一听尚不以为然,其实仔细想想却深有道理。
        翻翻典故,此句出自于一生喜爱读书,才华横溢,被尊为“医中之圣”的李时珍。在李时珍的家乡,有一位庸医,不学无术,但喜欢假装斯文,购买了许多医书,以此来炫耀自己。有一年,梅雨季节刚过,庸医命家人将藏书搬到院子里晒。各种古典医书摊开满满一院子,他自己洋洋自得,在院子里踱着方步。
        这事正巧被李时珍看见,他一时兴起,便解开衣襟,躺在晒书架子旁边,袒胸露腹,也晒起“书”来。庸医一见,莫名其妙,惊问道:“您这是做什么?”“我也在晒书呀”,李时珍答道。庸医问:“先生的书在哪里呢?”李时珍拍拍自己的肚皮,笑着说:“我的书都装在肚子里。”
        典故显然是在讥讽挖苦庸医的不学无术、卖弄斯文。评价一个人的知识,不在于书架上摆有多少书,而在于腹内装有多少书。也就是说,要看这个人是不是真正喜欢读书学习,是不是真有学问。
        读书是一种心灵的活动,书能影响一个人的心灵,而人的心灵和人的气质是相通的。就是说书能影响一个人的气质,改变一个人的气质;可以丰富一个人的精神世界,使人气宇轩昂、气质高雅、风度翩翩。这大概就是“腹有诗书气自华”的道理所在吧。用现代的语言来说,书是能美容的,知识是会写在脸上的,文化是必将融入骨髓的,多读书,必将造就“知识经济”。
        读书是心灵的美容。一个人的外表是天生的,再高明的整容师也不可能将丑变为美。而心灵的美容是后生的,心灵的美容可以使人产生美丽的气质,高雅的风度。读书足以怡情,读史使人明智,读诗使人灵秀。一个人只要坚持读书,读好书,真正变得腹有诗书,就一定能形成乐观、热情、成熟、稳健、自信、进取等良好的内在气质。

        古语云:三日不读书,便觉言语无味,面目可憎(一日不反省, 便觉浑然无知, 体态龙钟)。林语堂解释为:你三日不读书,则尘俗生其间,别人就会觉得你言语无味,面目可憎。这当然也说得通,一个不爱读书的人往往是乏味的因而不让人喜欢的人。
        现代人常说没时间读书,实在不该。一个喜欢读书的人没时间读书,那必定是因为他很忙;或者是因为他的心思分散在其他琐碎的事情上,使他没有时间和心情读书。而这些琐碎的事情,就是造就一个人思想肤浅庸俗的最大原因。思想肤浅庸俗形之于外时,言语就自然无味,面目也必然随之可惜了。
        固然我们不能脱离现实而存在,但每天抽出一小部分时间来读书,却可以使我们保持清醒的头脑和灵活的思想。
        一个人说他忙得没时间读书,尚可是一件很不幸的事,偏偏我们大多数人都很忙,好像每天把必须完成的事情忙完后,就已经精疲力竭了。不过我们想想,不管一个人再怎么忙,一天之中,十分二十分钟也是可以抽出来的,问题是当我们闲下来的时候,只是想着该休息下了,丝毫没想到看书;或者说当闲下来的时候,手边不一定有书可看,想到还要到书架上找书,就懒得动了,长期下来,也就磨消了这种读书的欲望。
        因此,为了让我们随时可以利用短暂的闲时看书,不如经常把一两本想看的并打算看的书放在容易拿到的位置。假如你是一名办公室工作者,那么在你忙完工作后总会找一点时间来休息一下。这时如果办公台面就有一本书,就可以随手拿起,边喝茶边看书,未尚是一种享受;又或者你忙得晚上还要加班,你总是要睡觉的。在枕头下放上一本书,在睡觉前你可以翻来看看,也许只看一两页,可是久而久之,你的读书成绩出会见效了。
        我有过那么一次,有那么寂寞的两天,外面又正下着点淅浙沥沥的小雨。我在自己的小屋子里,泡一壶菊花茶,拿着一本《张小娴小说集》,度过了这两天。原本以为这两天里会很无聊,却发觉其实与书为伴是热闹中的静虑,是一次会心的相遇。
        读书似品茶,如喝酒,若弹琴,像下棋。读书是一种享受,一种乐趣。以书为伴的日子里,细细品味书香、书魂、书音、书韵,静静地感受怡然、泰然、淡然、超然的情趣。腹有诗书气自华。读你,使人风度高雅,气宇轩昂;陪你,使人恬淡宁适,其乐无穷。

    《一代才女---旷世佳人》

    分类:原创文章

        世人说到徐志摩,必然会联想起陆小曼,这两者已经混为一体般。这几天我一直都在看《一代才女---旷世佳人》这一本书,这本书较客观地,全面地介绍了一代才女陆小曼女士。我也从全方面地了解了陆小曼女士的坎坷一生, 感受颇深……
        陆小曼一九O三年九月出生于上海,九岁随母迁居北京。在经过与王赓婚姻后,与徐志摩在北京完成了轰轰烈烈的热恋。结婚后的陆小曼随丈夫回到海宁---徐志摩的家,已经波折,他俩决定定居于上海,开始了一段并不成功的婚姻生活。陆小曼是天珍,自小养尊处优,自然过不惯节俭的生活,徐志摩只得租了一幢当时算是上乘的住宅(四明村住宅),月租100多大洋,在当时足于能够维持一个普通人家大半月的开支了,又雇了佣人,养了车,在世人看来,是颇为奢侈的事。在大部分的眼里,陆小曼是一个奢华虚浮、颓废流落的交际女子,这种感觉恰恰多来自于陆小曼在十里洋场的奢糜生活。她每个月的开销不少于500大洋,相当于现在两万元人民币,令人咋舌。不仅如此,她喜欢购物,喜欢一边抽着鸦片一边谈情说爱,喜欢到外面吃时尚大餐,然后酒足饭饱去唱唱上曲。这么大的开支使得徐志摩这个大诗人为了养娇妻而南北奔波。为了多求一些收入,徐志摩除了到处兼课,最多的时候在上海4所学校上课,还转手古董字画,可怜的诗人甚至还学会了拎着皮包做房间中介。但陆小曼却越发娇慵、懒惰、贪玩,浑然没了当初恋爱时的激情,似乎不再是一个有灵性的女人了。徐志摩与陆小曼感情上的分歧也越来越多。徐志摩为了多省些钱,最终竟为贪便宜搭了一架免费的邮物飞机而酿成悲剧,一代诗人就此消逝。无怪乎世人多带着一种批判两难的眼光去看陆小曼。那的确是陆小曼,一位有个性的旷世女子,然而她所拥有的并不只是这些……



        陆小曼对爱情的态度是坚定不移的,她虽然有过许多“蓝颜知已”,但她心里唯一爱的人还是徐志摩。虽然在父母之命下与王赓结婚了,也许是天意,也许是缘分,在一次舞会上,一个是窈窕淑女,情意绵绵;一个是江南才子,风度翩翩;一个是朵含露玫瑰,一个是抒情的新诗,干柴碰上烈火,爱情的火花就这样迸发出来了。在日久相处下,两人的感情越陷越深。就如同小曼所说,我们相识在不该相识的时候,以当时封建礼常仍较为深重,封建思想仍根深蒂固的社会,他俩的爱情遭到了极大的阻隔。许多人认为他们的恋爱是破坏了传统礼教的罪恶行为,陆小曼与王赓的离婚也没有那么简单,在承受巨大压力后,陆小曼终于与王赓离婚了,但与徐志摩的结合仍遭到许多人的反对,特别是徐志摩的父亲徐申如。他由始自终都没有接纳过陆小曼这位媳妇,这也是陆小曼一直到徐志摩死后都很痛心的事。但巨大的舆论压力下,她对徐志摩的爱情始终不渝,为了能和徐志摩结为夫妻,一同生活,她甚至是含着眼泪拜的堂,但这些与对志摩的爱情来说都不重要。我对陆小曼这一种为了爱情而大无畏的精神而吸引。
        胡适曾说她是“一道不可不看的风景”,刘海粟说她是“一代才女,旷世美人”,可是从陆小曼传世的照片看,并无倾城之貌,究竟她有何迷人之处呢?是当时的诗人鬼迷了心窍?是一班文人过分吹棒?还是她高明的交际手腕使她成为一个众星拱月的社交名媛?其实二十岁之前的陆小曼几乎涉世未深,进出社交圈也是婚后的事,出身官宦之家的她和嫁给王赓的身份,想象陆小曼有着名妓般的风情实是一种想当然的误导。书中提到胡适、刘海粟、徐志摩去陆小曼家,刘海粟是个艺术家,他的眼光非常高。当时他对陆小曼的第一印象是十分美好的:谁知站在我们面前的竟是一位美艳绝伦、光彩照人的少女。由此看来陆小曼必有超人的气质。许多人认识陆小曼是因为徐志摩,但在徐志摩出现之前和离开后陆小曼身边皆有一班文人雅士围绕,由于看来陆小曼本身的“美”是妙不可言的,只有把陆小曼的魅力与徐志摩及众多文人分开,才能找到陆小曼的面貌。



        特殊性聪明,温柔,娇气,和林黛玉一样,体弱多病,常昏厥,陆小曼似乎暗含了西施捧心的中国式病态美,遭人怜爱。陆小曼的病体让她对自己一筹莫展,也让身边的人对她一筹莫展。否则徐志摩无论如何也不会同意自己的娇妻在婚后染上烟瘾。陆小曼体弱多病却聪颖过人,她不但能在未踏出一步国门的情况下精通英语和法语,并在当时还受到美国好莱坞电影公司的邀请去美国拍电影。她兼擅京昆、能诗会画,能歌善舞。陆小曼初学油画,后又改国画,30年代在女画界已经小有名气。陆小曼23名时,刘海粟看到她的画作,感到很惊讶,他对陆小曼说:“你的才气可以在画中看到,有韵味,感觉很好,有艺术家的气质。”可见她对画画有着天赋。在“九一八“事变前夕,日本人正步步窥伺入侵我国东北三省,国难当头,陆小曼想到只有通过画山水寄托自己对祖国河山的热爱,希望祖河山不受到日本的践踏,于是破例画起长卷来了。同时中国的第一个女子美术家团体“中国女子收画会”1929年在上海酝酿成立时,她是最初的发起人之一。这一切使包括徐志摩在内的多数人都觉得难能可贵。病弱却有才艺的陆小曼与徐志摩相通的除了这些关于文学艺术、追求灵性美的事物之外,陆小曼还宅心仁厚,对朋友大方,讲义气,但对金钱却毫无概念。
        陆小曼天生是尤物,这样一个女人不仅需要小心捧着更要费心地哄着,实不是世俗男子可吃得消的。前夫王赓败下阵来,换了徐志摩,一场热恋写下了现代文人情史上最轰动的一章,但再入婚姻围城的陆小曼仍旧感到失望,她觉得婚后的志摩只是管她而不再爱她。再者是那名世家子弟翁瑞午养了她三十三年,直到最后倾家荡产,即使如此,还会冒着风寒亲自上街排队给小曼买她喜欢吃的高级点心。这些男人们并不是傻瓜,他们之所以要这样,如张爱玲女士所说,那是因为懂得,所以珍惜。在他们眼里,陆小曼无疑是上帝赐予男人世界的,是一个不见的是最好但一定是最美最值钱的礼物,就如胡适所说————“一道不可不看的风景”罢了。
        陆小曼以这样大无畏的精神拼来她跟徐志摩的婚姻,让我敬佩三份;在徐志摩死后她终于洗尽铅华,谢绝一切的游宴,素服终生向志摩表达她以来的爱意的痴情让我感动;她那专心学画,潜心绘画的画艺让我倾慕;她勤奋吃苦,并用尽心血整理编辑《志摩全集》的才气和毅力让我钦服。陆小曼,一代才女,旷世佳人,虽然香消玉殒,但她形象永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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